深圳安居房定价不得超过市场评估价70%

时间:2014-12-22  编辑:深圳市宝安规划设计院
  安居房以市场评估价70%为最高销售价格
  市住建局、发改委和规土委日前联合制定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定价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适用于安居型商品房(毛坯)最高销售价格、最高基准销售价格和户内装饰装修价格确定。其中,“定地价、竞房价”筹建的安居型商品房房价挂牌起始价按本细则拟定后,报市土地招拍挂委员会审定。
  《实施细则》规定,安居型商品房(毛坯)最高销售价格是在评估确定的毛坯房最高基准销售价格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调整得出的最高价格;超过其市场评估价70%的,以市场评估价的70%为最高销售价格。安居型商品房(毛坯)的最高销售价格和最高基准销售价格应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
  公汽运营线路经营权最长10年
  为优化我市公共汽车运营线路资源配置,市交委制定了《深圳市公共汽车运营线路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
  《办法》规定,公共汽车运营线路经营权期限为5年。期限届满前6个月,公共交通经营者可以依法申请经营权延期,延长期限为5年,且不得超过特许经营权期限。市交委负责全市公共汽车运营线路经营权的招标投标工作。公共汽车运营线路经营权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量化的原则。
  失业证年审等事项取消
  新一期政府公报还公布了《深圳市转变政府职能事项目录》,涉及转变政府职能事项189项,取消或改变管理方式职能事项65项,转移职能事项16项,下放事项108项。
  其中包括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暂住登记、失业证年审、再就业优惠证年审、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登记、核准本市户籍参保失业员工失业救济金一次性申领业务标准、核准本市户籍参保失业员工申领生活困难补助金待遇等事项予以取消。